香港收紧IPO规则计划临阵退却
香港监管机构将放弃强制规定: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时,上市顾问必须公开宣布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文件没有误导公众或虚假陈述。
香港监管机构将放弃实施几项有争议的计划。这些计划强制规定,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时,上市顾问必须公开宣布: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文件没有误导公众或虚假陈述。该计划一旦实施,投资者起诉投资银行将更加容易。
 
香港监管机构的这一决定在市场预期之中。该决定可能于下月正式公布。这是国际投资银行的局部性胜利,它们曾为此极力游说,反对这个让它们为上市文件或招股说明书“签名”的要求。
 
但是,首次公开发行承销商仍可能被要求向香港联交所发出一份“私下声明”,宣布已进行了足够的调查,以确保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正确。
 
法律专家和银行家认为,在投资者起诉首次公开发行承销商或保荐人时,这样一份私下声明将比较难于引用。这种声明类似于英国所要求的此类文件。
 
但他们警告说,在获得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的最终批准前,拟议中的规定仍有可能被更改。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是香港的两个金融监管机构。
 
“看起来我们似乎眼下赢了,”一位香港资深银行家周三说,“如果声明不包括在招股说明书中,那么它就不是承销商和投资者之间的契约,我们就不会被起诉。”
 
香港监管制度的修改措施预计将于明年开始实施。这一改革的背景是,对于中国大型企业赴港上市时的信息披露质量,投资者越来越感到担心。
 
上周,保险公司中国人寿(China Life)遭到美国投资者起诉,投资者指控该公司没有披露其国有母公司的财务管理混乱状况。中国人寿驳斥了上述指控。此前,中国人寿在香港和纽约成功进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共筹资35亿美元。
 
根据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去年公布的改善投资者保护计划,承销商本来曾被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声明以下内容:“经合理调查”,它们认为说明书中的信息“没有重大虚假或误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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